湖北省荆州市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职改办〔2019〕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鄂教师〔2019〕3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9〕9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我市2019年度在编在岗且符合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双肩挑”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经审批的聘用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二分之一。
3.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及不在教学、教科研一线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合格”的,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5.纳入岗位管理的中小学校原则上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并经同级人社事业管理部门审核(见附件)。各地各单位对空缺岗位的使用,应着眼长远,留有余地,适度控制,在空余岗位范围内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
6.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参照《关于开展湖北省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字〔2019〕8号)要求,试行“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经核准后可不占相应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数予以申报”的办法,原则上今年优先推荐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7.援疆援藏教师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不占岗位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特点及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推荐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必须具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申报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各类学科业绩材料均可作为申报材料。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或职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按大文科、大理科对应),业绩材料须与申报学科相同。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授课程专业相同或相近),业绩材料须与申报学科一致。业绩材料均为任现职以后的材料。达不到上述学历、专业要求的申报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
3.申报高级教师年均课时量必须达标。高中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每周9节)以上,初中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每周9.5节)以上,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每周12节)以上。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学时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学时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
4.申报教师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且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其中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在综合考核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城镇教师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2017年—2019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从今年起,在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申报高级职称时,在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中自动比对。援疆、援藏人员在援疆、援藏期间申报的可免于考试。
6.破格申报。学历或专业不达标需破格申报的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破格申报类型,按要求填写破格条件,并下载打印《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报市职改办审查。破格人员近两年内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7.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的视为无效。
8.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或变换单位申报的,不予受理。临时聘用人员或民办培训机构人员申报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但应在我市从业1年以上,并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9.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15年以上的教师,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单独通道,单独组织评审,按自愿原则申报,聘用后须继续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各地组织对申报中级职务的乡村学校教师单独申报。
10.申报人任职资格和参评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
三、申报要求
1.严格推荐程序。各单位须成立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推荐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民主评议及资格审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年度申报职数公开。推荐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考核,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
2.严格师德考核。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要通过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师德进行评价,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方可申报。
3.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申报个人需提供真实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3年内(不含当年)不准申报。学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申报人员提交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精简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申报材料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19号)和《关于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文件精神,今年起,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单位公示证明、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用人推荐单位和各级审核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对有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级职改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高评办负责审核环节工作。其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职改部门;市(县、区)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材料或提交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凡用人单位或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一律将材料退回重新审查;在审核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切实承担职务申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及各项申报材料,共同做好今年职务申报评审组织工作。
2019年,仍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官网同时公示。
5.严格做好正高级教师的申报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造就和培养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注意推荐工作的平衡性和代表性,各地在指标分解时要兼顾好城市与农村、公办与民办、中学与小学、教学与教研各方关系,推荐结果要向长期在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倾斜,其中担任学校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30%。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正、副高级
2019年申报正、副高级职务的,仍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高评委会办公室,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凡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受理材料的,方可将纸质材料报送高评委会公室。
(二)申报中、初级
2019年申报中、初级职称采用单机版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直学校须将申报人员花名册报市职改办审核签字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报送今年职称推荐报告,报告应含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与推荐程序、推荐结果等内容;报送《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花名册》一式二份(见附件4)。各级别花名册均按学科(含小学科)顺序汇总填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高级职务申报花名册从申报系统中生成下载。
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小2寸彩色登记照3张(粘贴于评审表)。
五、申报时间
(一)高级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 11月 2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26 日前集中报送市职改办。
(二)中、初级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前。
六、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高级
1.需按顺序装订的材料
(1)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推荐表》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6)2016、2017、2018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直接装袋的材料(均为原件)
(1)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继续教育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3份
(4)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
(6)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7年秋— 2019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7)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
(二)申报中、初级
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原件装袋):
(1)评审材料目录、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推荐表》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7)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9)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0)2016、2017、2018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13)提交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7年秋— 2019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4)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5)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6)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17)2019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务申报花名册(可在荆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人,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80元。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职改办8278476、8278488
市教育局:4132869
附件:1. 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推荐表
4.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5.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
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职改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荆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职改办〔2019〕 7 号)文件精神,现将××(单位)2019年度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岗位结构基本情况
根据××人社局对我单位岗位设置的批复意见:
可设正高岗位××个,已取得正高职称资格××人,已聘××人,空(超)岗位××个;
可设副高岗位××个,已取得副高职称资格××人,已聘××人,空(超)岗位××个;
可设中级岗位××个,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人,已聘××人,空(超)岗位××个;
2018年度退休××人,其中:正高××人,副高××人,中级××人。
我单位已完成第××轮岗位聘用认定。
二、2019年度职称申报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拟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副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
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材料(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教育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推荐表
学校: 教师姓名:
基本情况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年月 | 专业工作年限 | 任教学段、学科 | 申报学历 及专业 | 现专业职务聘用年限 | 近3年年度 考核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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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情况 | 领导小组 人员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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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量 化)考核 100分 | 基本条件20分 |
| 师德师风 20分 |
| 教学能力与业绩 35分 |
| 教科研、论文及师导15分 |
| 表彰奖 励荣誉 10分 |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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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议情况 | 参与评议学生人数 |
| 满意 票数 |
| 不满意票数 |
| 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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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签字(2人): | ||||||||||||||||||||||||||||||||||||||||||
教师评议情况 | 参与评议教师人数 |
| 优秀 票数 |
| 合格 票数 |
| 不合格票数 |
| 优秀 率 |
| ||||||||||||||||||||||||||||||||
教师代表签字(2人): | ||||||||||||||||||||||||||||||||||||||||||
校委会评议情况 | 参与评议的人数 |
| 优秀 票数 |
| 合格 票数 |
| 不合格票数 |
| 优秀 率 |
| ||||||||||||||||||||||||||||||||
综合考核排名 |
| 学校综合总排名 |
| |||||||||||||||||||||||||||||||||||||||
正、副组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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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 意见 |
校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有关具体推荐方案由各县(市、区)和学校制订,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填写。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系列专业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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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行政职务 |
| ||||||||||||||||||||||||||
现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
| 本专业 工作年限 |
| 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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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历 |
| 何时何校毕业 |
| 最高学历 |
| 何时何校毕业 |
| 学制 |
| 学 位 |
| ||||||||||||||||||
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务 |
| 近期年度考核情况 | 年 年 年 | 外语 情况 |
| 计算机情况 |
| 继续教育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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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条件:(对照破格条件填写,并注明证件或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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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要附能证明破格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和政府职改部门审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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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任期内业务总结: | |||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同 级 职 改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 级 职 改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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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 |
|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
| 拟改报何 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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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符合改报专业申报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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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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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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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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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附个人申报转评的有关材料。
②按职称管理权限审批。
③无此审批表,各评委会不得受理。
湖北省荆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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