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叶海华
副组长:周雅城 刘维斌 徐良 袁劲松
成员:肖杰 李芳 郑先文 温先沛 裴从耀 备课组长 班主任
二、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6、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三、征订流程
1、征订资料由备课组长提出,经备课组教师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
2、备课组确定教辅后,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
3、报主管校长审批。
4、报校长审批。
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征订,凡未经上述程序征订的资料,学校概不付款,教师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或不定期进教室抽查学生使用资料情况,把滥订教辅资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订教辅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经教育局转达的滥订教辅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说明: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2、本管理办法从公行之日起开始执行。
洪湖贺龙中学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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