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贺龙中学(师范学校)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文明寝室”表彰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大会于11月7日晚上6:30在贺中礼堂召开,高二全体师生和学校各级领导都参与了此次活动。
会上,首先两位洪湖法院法官结合未成年人犯罪事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提高警惕,谨防陷入犯罪泥淖。接着,邹崇国老师宣读寝室管理规定和近期的寝室管理情况。再由学校政教处李算学主任通报了近期学生存在的不良习惯,男女生不当交往等行为;刘校长总结发言,讲述了德育的重要性,要求学生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
本次大会的召开,对严肃校风校纪、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养成教育将起到重要作用,也会强化学生将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转化为自觉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合格贺中人。(文/政教处 团委 铭玗通讯社 方茈瑢 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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