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教育局
关于2019年度师德考核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推动全市师德师风建设不 断深入开展,根据《洪湖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结合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活动情况,经各基 层学校民主测评、量化评分、公示评议,各中心学校综合考 核推荐,市教育局认真审核,认定夏光华等530名教师2019 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具体名单附后),宋红(市实验 中学)、黄孝枝(峰口镇中心学校)、高春花(市双语实验学 校)、王华(新堤中学)等4名教师2019年度师德考核为不 合格等次。
希望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 不断进取,在师德建设和自身修养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引以为戒,改正缺点,严格自律,加 强师德修养,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同时号召广大教师向先进 学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应 有的贡献。
![]() |
![]() |
![]() |
![]() |
![]() |